如何撤销国际刑警组织的“绿色通告”。

最后更新:2026年5月 阅读时长:18分钟 实用指南

关于如何通过 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 (CCF)撤销“绿色通告”的分步指南,基于对依据《国际刑警组织条例》(RPD)第89条发布的公共安全警告提出异议的实际经验。您是否正面临“绿色通告”或通告扩散?Otherside由一位曾在该委员会任职六年的前CCF法律官员创立。

申请保密审查
绿色通报
了解绿色通报

什么是国际刑警组织绿色通报?

“绿色通告”是指国际刑警组织某成员国向所有其他成员国发布的警告,涉及被认为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人员。该通告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的全球通信网络发布,各成员国的执法机构均可查阅。 若要撤销“绿色通告”,可向国际刑警组织的独立监督机构——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CCF)——提交正式申请,但该流程要求申请人对《国际刑警组织条例》第89条以及此类通告旨在履行的刑事情报职能有精准的理解。

绿色通报并非逮捕文书。它们不授权拘留,也不强制任何执法行动。这种区别在理论上很重要。但在实践中,通报中提及的人员所受影响往往很严重:边境官员在入境时会定期标记绿色通报对象,移民当局可能会拒绝签证或居留权,雇主和银行在尽职调查中发现记录时会选择回避,并且该对象在196个国家中都背负着被标记为公共安全威胁的声誉。这种警告通常远远超过了据称使其合理的犯罪历史,这就是为什么在相关定罪服刑多年后,仍经常寻求撤销绿色通报的原因。

与旨在以引渡为目的进行临时逮捕的红色通报不同,绿色通报仅在满足四个累积条件时根据《数据处理规则》(RPD)第89条发布:该人必须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该威胁必须经过国家执法机构评估,评估必须基于先前的刑事定罪或其他合理理由,相信该人可能实施刑事犯罪,并且国家中心局(NCB)必须提供足够的数据以使警告具有相关性。在实践中,绿色通报用于有性犯罪史、帮派关联、系列财产犯罪或严重贩毒的个人。引起最多CCF诉讼的类别涉及性犯罪者登记和历史定罪,其中刑期早已服满,且授权数据继续国际流通的国家法律并未明确确立。

绿色通报的发布方式

该流程始于各国设立的国家联络处(NCB)向位于里昂的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提交请求。对于“绿色通告”,该请求必须证明已满足第89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存在经评估的公共安全威胁,该威胁基于既往定罪或其他合理依据,且附有充分的身份识别数据,以确保该警告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实质意义。

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条例》第76条的规定,国家中央局在提交请求前,必须核实数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公布条件、该请求是否对国际警务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以及该请求是否符合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

随后,总秘书处“通告与发布工作组”(NDTF)将根据《国际刑警组织规约》第86条进行强制性法律审查。该审查重点在于是否符合国际刑警组织的《章程》和《规则》,特别是第2条和第3条。第2条规定,国际刑警组织的活动必须遵守《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禁止国际刑警组织从事任何具有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性质的活动。

如果通报通过审查,它将被发布并分发给所有成员国。如果未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可能会拒绝发布或要求国家中心局提供额外信息。2025年,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613份绿色通报和2,352份绿色扩散通报。有45份绿色通报和扩散通报因不合规而被拒绝或取消。

绿色通报与扩散通报的区别

“绿色通告”是一种正式机制。一旦发布,它将自动分发至所有196个成员国,并可在国际刑警组织的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国际刑警组织的公共网站上不会发布“绿色通告”。其分发范围仅限于执法部门,这虽然限制了公众的直接知情,但并未限制其对旅行、银行业务或就业产生的后续影响,因为这些记录会被纳入支撑强化尽职调查的私营部门筛查系统中。

扩散通报是另一种文书。根据《数据处理规则》(RPD)第99(3)条,当国家中心局希望将流通限制在选定的成员国、希望限制对数据的访问,或者当请求不符合作为通报发布的条件时,必须使用扩散通报而非正式通报。绿色扩散通报必须符合《数据处理规则》中绿色通报的相同法律要求,包括遵守《章程》第2条和第3条。2025年,绿色扩散通报的数量几乎是绿色通报的四倍。

从对国际刑警组织档案中数据提出异议的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区别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重要。无论是“绿色通告”还是“绿色扩散通告”,均可通过相同的CCF请愿程序提出异议,其法律论点和适用规则在实质上基本一致。CCF还受理针对其他类型通告的异议,包括“红色通告”(通缉人员)、“黄色通告”(失踪人员)和“蓝色通告”(信息请求)。

后果

绿色通报的实际影响

绿色通报的后果远远超出了其应有的刑事情报职能。在196个国家被标记为公共安全威胁会立即造成具体的损害,而且往往是在相关刑期已完全服满多年之后。这就是为什么一旦通报与实际情况之间的相称性遭到破坏,撤销绿色通报往往变得非常紧迫。

边境与旅行标记

移民当局会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数据库对入境人员进行筛查。一旦出现“绿色通缉令”,通常会触发二次检查、长时间问询,并移交至入境国的国家中心局。一旦出现此类警告,可能会被直接拒绝入境,居留许可可能被重新审查,签证申请也通常会被驳回。

就业与专业执照

大型雇主和监管机构所依赖的筛选服务提供商,其数据来源与国际刑警组织通报所用的数据来源相同。一份将某人标记为公共安全威胁的绿色通报,可能会导致工作机会终止、触发解雇,或阻止专业执照的续期,无论相关定罪有多久远或是否已服刑完毕。

银行与交易对手风险

金融机构通过反洗钱(AML)和了解你的客户(KYC)供应商查询国际刑警组织数据库,作为入职审查和持续监控的一部分。绿色通报可能导致账户关闭、电汇被拒以及失去代理银行服务。进行尽职调查的商业伙伴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回应:他们会终止合作关系。

声誉损害

尽管“绿色通缉令”并未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公共网站上发布,但相关数据会流入私营部门的风险数据库及公开情报提供商。一旦某人被国际刑警组织标记为公共安全威胁,该标记将无限期地在商业筛查平台中传播,若未经正式的CCF删除程序,要恢复清白记录将极其困难。

免费工具

请查看可能适用于您的“绿色通知”的撤销理由

一项引导式自我评估,旨在帮助您找出在您的案件中可能提出的、具有合理依据的国际刑警组织数据删除法律依据。只需三分钟,免费,无需注册。

运行评估
免费 · 3 分钟 · 无需注册
法律依据

质疑绿色通报的常见理由

并非每份“绿色通告”都是合法的,且“绿色通告”的撤销依据的是国际刑警组织自身的规则。这些规则规定了若干可用于对通告提出异议并予以删除的依据,包括程序性依据和实质性依据。这些并非理论上的论点。正如其公布的裁决所示,刑事司法委员会经常基于这些理由下令撤销“绿色通告”。

第89条:条件不符

第89条规定,只有在满足以下四个累积条件时才允许发布绿色通报: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国家执法机构的评估、基于先前定罪或其他合理理由,以及足以使警告具有相关性的数据。委员会会审查每个条件。仅凭定罪时间久远并不能撤销通报,但缺乏任何当前评估、缺乏行动数据,或威胁已随时间推移变得遥远,都可能导致删除。

第11条:国家法律授权

根据《国际刑警组织数据处理条例》第11条,只有在提供数据的国家中央局(NCB)所适用的法律授权的情况下,相关数据方可在国际刑警组织的档案中进行处理。在近期实践中,委员会已要求各国家中央局明确确认,根据本国法律,历史定罪数据的持续国际流通是被允许的。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该确认,相关数据将被删除。这已成为目前撤销“绿色通告”的最有效依据之一。

第12条:相称性与准确性

《数据处理规则》(RPD)第12条要求数据必须充分、相关、准确,且与目的不相称。基于过时定罪、不准确身份信息或对风险不相称描述的绿色通报容易受到质疑。如果刑期已完全服满且未发生新的犯罪行为,相称性平衡就会发生变化。委员会将命令国家中心局纠正不准确之处,并在适当情况下撤销通报。

第3条:主导性测试

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3条禁止任何具有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性质的干预。 在绿色通告案件中,委员会适用《规则》第34(3)条及《第3条实践汇编》中规定的“主导性”测试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相关罪行的宗教、政治、种族或军事因素在性质上占据主导地位,且凌驾于该罪行作为普通刑事犯罪的性质之上。仅基于申请人身份而提出的论点,若未能证明其因素在性质上凌驾于犯罪行为之上,则不会获得支持。

判例法

档案管理委员会关于绿色通报的决定

以下已公布的裁决说明了欧盟委员会在实践中如何处理“绿色通告”的撤销事宜。其中两起裁决结果为完全删除,一起为附条件合规(若国家中央银行未能在一个月内采取行动,则实质上视为删除),另一起则维持数据。 这些案例共同勾勒出委员会所采用的主要分析路径:数据的准确性和质量、第3条所指的主导性、第89条所指的持续公共安全威胁,以及第11条所指的国家法律授权要求——后者已成为近期实践中最具成效的依据之一。更多裁决可通过CCF裁决导航器查阅。

CCF-2017-11 — 已更新并修正

关于儿童性犯罪定罪的“绿色通告”。申请人依据《规约》第42条提出复核申请,指称身份信息、驱逐出境的措辞以及定罪日期存在不准确之处。委员会认定,国家中央局已更正了记录,并确认性犯罪者登记义务仍然有效。 第89条所指的目的仍然有效。本案体现了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当通告的根本条件依然存在时,对准确性的质疑通常会导致更正而非删除。

阅读完整分析 →
CCF-2017-15 — 维持

关于刑事结社罪的绿色通告。申请人援引第3条,主张相关诉讼具有宗教性质。 委员会依据《难民保护条例》第34(3)条及关于第3条的实践指南,适用“主导性测试”。委员会认定该罪行具有普通法性质,并裁定宗教因素并未主导该犯罪行为。这为“绿通”案件中第3条主张必须达到的举证门槛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基准。

阅读完整分析 →
CCF-2023-06 — 维持

关于一名在提出异议前十六年因涉黑罪行被定罪者的“绿色通告”。申请人辩称,刑期已服满,且时间的流逝已使《第89条》的立法目的无法实现。委员会认为,仅凭时间因素尚不足以推翻该决定;根据现有证据,国家犯罪局(NCB)关于其仍构成持续性公共安全威胁的定性应予采纳。该裁决表明,当原籍国仍维持威胁评估时,以定罪时间久远为由提出的抗辩将面临极高的门槛。

阅读完整分析 →
CCF-2025-03 — 附带条件的删除

在原籍国因毒品和财产犯罪被定罪六次。申请人对依据第89条继续处理数据的正当性和相称性提出了异议。 委员会维持了依据《第89条》的处理依据,但援引了《个人数据保护条例》(RPD)第11条,该条要求数据处理须获得国家中央银行(NCB)来源地适用法律的授权。委员会责令国家中央银行明确确认,根据国内法,数据可继续进行国际流通。若一个月内未获得该确认,则须删除相关数据。这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国内法授权现已成为一项独立的合规要求。

阅读完整分析 →
流程

绿色通报的撤销流程

国际刑警组织 国际刑警组织档案监督委员会 是一个独立机构,负责审查撤销绿色通告的申请,并评估国际刑警组织档案中的数据是否符合该组织的规则。该委员会负责评估第89条规定的条件是否仍然满足,源国家中心局(NCB)对数据的处理是否符合《数据保护条例》(RPD)第11条的要求并获得国内法律授权,以及数据是否符合第12条关于相称性和准确性的要求。

步骤1

申请查阅您的档案

要撤销“绿色通缉令”,首先必须准确了解国际刑警组织掌握了关于您的哪些信息。第一步是向国际刑警组织中央文件处(CCF)提交查阅请求,要求国际刑警组织确认是否存在相关数据并提供详细信息。该请求必须以申请人本人名义提交,或通过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代为提交。

自2026年3月起,所有申请必须通过CCF的专用在线门户提交。不再接受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访问申请现需通过门户中的结构化字段提交。此阶段无需提供封面信或论点摘要。

请求必须包含充分的身份信息(全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或身份证号码),并使用国际刑警组织的工作语言之一(阿拉伯语、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提交。如通过律师代理,请附上经签署的授权书。若未注明有效期,中央联络处将视该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法定时限为自申请被受理之日起四个月。实际上,CCF的《2024年度活动报告》证实,70%的获取请求超出了这一时限。

Otherside 处理全球范围内的访问请求。 数据访问请求
步骤2

准备并提交删除请求

收到访问回复后,下一步是通过CCF门户提交正式的更正/删除请求。这必须作为与访问请求单独的提交。该门户要求每次提交只包含一种请求类型。这是撤销绿色通报的核心实质,提交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您成功与否。

根据修订后的操作规则(2026年3月),最多可上传20份附件通过门户网站。每份附件都必须清晰标注并在论证中引用。如果文件已在可自由访问的网站上发布,应引用其URL而非上传PDF,以保留附件上传空间给仅存在于案件档案中的文件。

删除的法律依据:根据国际刑警组织规则提出的论据,明确说明数据为何不符合要求:未满足《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89条的一项或多项条件(威胁公共安全、执法评估、既往定罪或合理依据、数据充分性),缺乏《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的国内法律授权,违反《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12条规定的数据质量要求,或根据“优先原则”测试违反《宪法》第3条。

支持文件:经认证的犯罪记录和刑期已完全服满的证明,康复或释放后行为的证据,关于管辖定罪数据保留和国际流通的适用国家法律的法律意见,庇护或难民裁定,关于已消灭罪行或康复的法院判决,以及在相关情况下,用于第3条主导性分析的专家证据。所有文件必须是阿拉伯语、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其他语言的文件必须翻译。

法定时间框架为九个月。2024年,70%的案件在此期间内完成,但30%的案件未能完成。在CCF作出决定之前,请求国国家中心局有机会作出回应。

在这个阶段,专业代理的作用最为关键。 联系 Otherside
步骤3

CCF的决定

在撤销“绿色通告”的最后阶段,中央协调委员会(CCF)将审查申请、国家中央局(NCB)的答复以及所有相关文件。该委员会将评估数据是否符合国际刑警组织的规则:包括《章程》第2条和第3条、《数据保护条例》(RPD)规定的数据质量要求,以及第89条规定的用途条件。根据评估结果,该委员会可下令删除保留或 修改相关数据。

CCF的决定对国际刑警组织具有约束力。如果下令删除,总秘书处必须移除该通知及所有相关数据。

如果CCF决定不予删除,则没有正式的上诉程序。不过,《CCF章程》第42条允许 复核 ,前提是出现了此前无法告知且可能导致不同结果的新事实。根据2026年3月推出的门户系统,复核申请需首先提交一份两页的摘要,概述新发现的事实。该申请必须在新事实发现后的六个月内提交。

当出现新情况时,Otherside 可协助处理复核申请。 重新审理申请
绿色通报数据

绿色通报数据

2025年数据

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的公开数据以及犯罪预防基金会(CCF)发布的报告,反映了“绿色通缉令”系统的规模以及支撑“绿色通缉令”撤销结果的基础数据。

613
《绿色公告》
已发布
2,352
绿色
扩散
45
拒绝或
取消
0
第2条和第3条
拒收

2025年,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613份绿色通告,并分发了2,352份绿色通告扩散通知。有45份绿色通告请求因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规则而被拒绝或撤销,所有拒绝或撤销均基于第2条或第3条以外的理由。自2022年以来,基于第3条对绿色通告的拒绝数量一直为零,此前该数字从2017年的13份稳步下降。 这一趋势反映的是国家中央局(NCB)实施了更严格的预筛选,而非根本性问题已不复存在:此类问题如今出现在后续环节——即中央数据交换中心(CCF)阶段,申请方在此阶段对那些虽通过初步审查但因目的性、比例原则或数据来源国中央局继续处理数据的合法性问题而最终被驳回的通告提出异议。

在CCF层面,最新公布的数据(2024年)显示,所有通报类别中,60%的根据案情裁决的删除请求最终被认定为不符合规定。对于绿色通报,近年来有效的理由已发生变化。在来源国家中心局维持当前威胁评估的情况下,单独的“定罪年限”论点很少成功(CCF-2023-06)。第3条主导性论点面临严格的证据门槛(CCF-2017-15)。目前最有效的质疑途径是根据《数据处理规则》第11条,要求国家中心局确认根据国家法律授权继续国际流通(CCF-2025-03)。在第89条条件仍然成立的情况下,根据第12条提出的准确性质疑继续导致更正而非删除。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撤销国际刑警组织绿色通报需要多长时间?

移除绿色通报的完整流程,从最初的查阅请求到CCF的删除决定,通常需要12到18个月。查阅请求阶段的法定时间框架是四个月;删除请求阶段是九个月。实际上,这些截止日期并非总能得到遵守。CCF 2024年年度活动报告显示,70%的查阅请求超出了四个月的截止日期,30%的删除请求超出了九个月的截止日期。紧急案件,包括那些有文件证明会产生迫在眉睫的职业、银行或移民后果的案件,可以通过临时措施加快处理。

绿色通报会阻止我旅行或获得签证吗?

绿色通报并非旅行禁令,也不授权逮捕。然而,在实践中,当国际刑警组织数据库检查返回绿色通报时,边境官员经常进行二次检查,并在评估期间可能以公共安全为由拒绝入境。在领事审查期间出现警告时,签证拒签很常见,居留申请也可能基于同样的原因被拒绝。

旧的定罪仍能成为绿色通报的理由吗?

可以。第89条并未对相关定罪设定时效限制,且在CCF-2023-06案中,委员会依据十六年前的定罪维持了“绿色通告”,认为仅凭时间的流逝并不能否定国家中央局(NCB)对公共安全风险的持续评估。 若能结合已完全改过自新的证据、记录中定罪已失效的状态,或来源国未进行任何新的威胁评估,关于定罪时效的论点将更具说服力。

绿色通报是否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不会。与某些红色通报和黄色通报不同,绿色通报不会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其流通仅限于执法机构。然而,对私营部门的影响仍然显著,因为国际刑警组织的数据会输入商业反洗钱(AML)、了解你的客户(KYC)和尽职调查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反过来会影响就业、银行和交易对手的决策。

我能查询是否有针对我的绿色通报吗?

唯一能确定确认的方法是向CCF提交访问请求。如果您有理由相信可能存在通报,例如您在边境遇到问题、遭遇不明原因的签证或银行拒签,或收到领事机构的警告,那么访问请求是适当的第一步。

撤销绿色通报最有力的理由是什么?

在近期实践中,最具实效的依据是《国际刑警组织规约》第11条,该条要求国际刑警组织档案中处理的数据须获得来源国国家中央局(NCB)适用法律的授权。在CCF-2025-03案中,委员会责令某国国家中央局确认,根据本国法律,历史定罪数据的持续国际流通是合法的;否则,该数据应予删除。 第12条关于相称性和准确性的论点依然重要,而在犯罪行为确实被政治、宗教、种族或军事特征所掩盖的情况下,可援引第3条关于主导性的论点,尽管其举证门槛较高(参见CCF-2017-15)。

我需要律师来质疑绿色通报吗?

在CCF面前,没有正式要求必须由法律顾问代表。您可以自行提交申请。实际上,CCF适用一套详细且技术性的法律框架,绿色通报案件往往取决于根据第89条、第11条国家法律授权以及第3条主导性测试提出的精确论点。提交材料的质量和支持文件的呈现方式会实质性地影响结果。Otherside还为处理国际刑警组织事务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支持,以服务其客户。

下一步

需要帮助撤销“绿色通知”吗?

本事务所专注于“绿色通告”撤销、国际刑警组织法律事务、刑事合作框架(CCF)程序,以及保护个人免受国际刑警组织系统滥用。若符合本事务所的代理标准,我们将提供30分钟的免费Zoom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