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封锁红色通告
我们的服务临时阻止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
当红色通缉令引发 立即风险 (拘留、逮捕、即将引渡),CCF可下令 临时冻结 依据 第37条。
在CCF审查案件期间,封锁措施将暂停数据访问并限制国际刑警组织的警务合作。
我们准备并提交紧急申请,旨在满足CCF的严格 紧急性 和 证据 要求。
临时封锁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临时封锁是根据《CCF章程》第37条可采取的特殊临时措施。 《反垄断法》第37条。其目的是防止 在审查删除(或相关)请求期间 。
实际上,阻止决定通过在审查期间限制数据的流通和访问,从而限制了红色通缉令的实际效力。
何时可批准临时措施
当红色通缉令造成 立即风险 且继续流通可能造成 不可挽回的损害。通常在下列情形下寻求采取临时措施:
01
即将引渡
若引渡程序正在进行,且 红色通缉令 作为依据,我们寻求 临时阻止 以阻止在 CCF 审查合规性之前。
02
根据国际刑警组织数据进行的拘留或逮捕
如果某人 被拘留或逮捕由于 国际刑警组织信息系统如果个人因国际刑警组织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而被拘留或逮捕,联邦刑事法院可采取临时措施,阻止获取该数据。
03
难民或保护身份
当申请人获得 难民身份 或获得其他形式的国际保护后,继续流通红色通缉令可能与国际法及国际刑警组织自身规则相冲突。犯罪犯罪中心可暂时封锁相关数据,以避免违反不驱回原则并保护个人权利。
我们的方法
关于 临时冻结红色通缉令 需精准、紧急且熟悉 CCF的内部程序。
在 其他方面我们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十七条准备和提交紧急申请。 第 37 条的要求,确保临时措施的所有条件 临时措施我们会确保临时措施的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
紧迫性与战略
准备申请
归档与后续跟进
为什么选择 Otherside
CCF专属焦点
应急程序经验
代表权的连续性
联系我们
若红色通缉令已引发即时后果(拘留、即将引渡),可依据第37条申请临时阻止令。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对紧急程度、证据及向刑事司法委员会(CCF)提交申请前的后续步骤进行保密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