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分析

审查通知并确定理由。

每次质疑都始于对通知、相关程序以及请求国提供的任何可用文件的详细审查。案件将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章程和数据处理规则进行合规性评估,确定适用的删除理由,并审查相关的CCF决定实践。最有力的呈请是建立在清晰的法律框架和证据支持之上的,而非数量。

02
提交

通过CCF门户提交。

所有请求现在都通过CCF的专用在线门户提交。呈请书明确指出违反的具体规则,阐述事实和法律论据,并辅以书面证据:法院判决、程序记录、专家报告、政治背景材料。修订后的操作规则规定了严格的格式要求:论点摘要限制在10页以内,附件上限为20个。这些是可受理条件,而非指导方针。

03
待处理阶段

法定时限和后续跟进。

提交后,CCF会审查请求的可受理性。一旦受理,委员会通常会向请求国的国家中心局 (NCB)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征求意见。CCF章程第40条规定了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查阅请求为四个月,删除请求为九个月。如果截止日期临近,将提交正式的后续请求以推动案件进展。

04
紧急案件

根据第37条进行临时阻止。

在紧急情况下,可根据《CCF章程》第37条,在提交主要删除请求时或随后不久,一并提出临时措施申请。若获批准,CCF将下令在审查删除请求期间暂时封锁相关数据。封锁措施将暂停对数据的访问,并限制国际刑警组织的警务合作,从而提供针对逮捕、引渡及出行受阻的即时保护。当通知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且存在即时风险时,可适用此措施。

05
决定

CCF的决定和修订。

请求分庭会发布书面决定。如果数据被认定为不合规,委员会将命令删除,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将执行该决定,并将更新信息分发给所有成员国。如果请求被驳回,则可以根据CCF章程第42条提出修订申请,前提是有在初次审查时未发现的新相关事实。在当前的门户程序下,修订首先提交一份两页的摘要;只有在CCF要求时,才会提交完整的申请。

注:上述时间框架描述了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法定期限。就删除请求而言,从提交申请到作出最终决定,实际所需时间通常为十二至十八个月,具体取决于可受理性审查以及与请求国国家中央局(NCB)的沟通情况。积压案件可能会进一步延长这些期限。
常见问题

关于撤销国际刑警组织通知的问题

关于适用于所有通知颜色的CCF程序的常见问题。特定通知的问题在专门的撤销指南中有所涵盖。

《CCF章程》第40条规定的法定期限为:数据查阅请求为四个月,删除请求为九个月,均自受理之日起计算。实际上,从提交到作出决定,删除请求通常需要九至十八个月,具体时间取决于受理流程以及与请求国国家中央银行(NCB)的沟通情况。若将查阅请求计算在内,整个流程通常需要十二至十八个月。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同时请求根据第37条进行临时冻结,以在审查删除请求期间暂停对数据的访问。

国际刑警组织不会通知个人其档案中持有的数据。国际刑警组织公共网站上只公布一小部分红色通缉令,但大多数通知和扩散信息并未公布。发现通常是通过旅行受阻发生的:例如边境被拒、酒店登记被标记、银行关闭账户或移民申请被无故退回。

正式的确认途径是通过CCF在线门户向其提交信息获取请求。根据《CCF章程》第35条,CCF在披露信息前会征询数据来源方(通常为相关国家中央银行)的意见。国家中央银行可同意全部或部分披露,或要求限制信息披露。关于任何限制的决定由请求审议室作出。

删除是最终补救措施。如果CCF发现数据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的规定,委员会将命令将其从国际刑警组织的信息系统中删除,总秘书处会将更新信息分发给所有成员国。一旦删除,全球警力将无法再访问该数据。

临时封锁是根据《CCF章程》第37条授予的一项临时措施。该措施不会删除数据,而是在审查删除请求期间暂停对数据的访问。封锁措施会限制国际刑警组织针对该档案开展的警务合作,并在措施生效期间防止当事人被逮捕、引渡或出行受阻。实际上,委员会通常在紧急情况下批准该措施,例如即将发生引渡、基于国际刑警组织数据实施的拘留,或已获认可的保护身份等情况。

CCF的驳回是基于案情实质的决定,而非终点。章程并未规定传统意义上的上诉,但CCF章程第42条允许在发现初次审查时未掌握的新相关事实时,提出复审申请。

根据《CCF门户用户指南》,修订程序首先需提交一份两页的摘要,说明新事实为何足以构成重新开启案件的理由。只有在CCF提出要求时,才需提交完整的材料。该门槛较高,且新证据必须真正对案卷内容有所补充。

实际上,并非如此。相关程序是书面进行的。《CCF规约》第36条允许委员会在认为必要时举行听证会,但在实践中并未发生过。无需当面出庭,也不要求申请人或其代理律师必须亲自前往里昂或任何其他地点。与请求分庭的所有沟通均通过CCF门户网站提交书面材料进行。

这也是代理没有司法管辖权要求的原因之一:任何国家的律师都可以在委员会面前代表客户,前提是其工作符合CCF设定的格式和实质性标准。

不。CCF程序属于保密程序。根据《CCF章程》第20条及其《运作规则》第29条的规定,委员会的工作和文件均属保密范围。提交材料、与请求国国家中央银行的沟通内容以及相关决定均不会以全文形式公布。

目前公开的是CCF在国际刑警组织网站上发布的一系列裁决摘录。这些经过匿名处理的摘要阐述了委员会针对具体问题的推理过程,构成了CCF判例法的主体。Otherside 维护了一个可搜索的CCF裁决数据库,该数据库按通告颜色、国家、理由和结果对这些摘录进行了索引。

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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