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CCF门户提交。
所有请求现在都通过CCF的专用在线门户提交。呈请书明确指出违反的具体规则,阐述事实和法律论据,并辅以书面证据:法院判决、程序记录、专家报告、政治背景材料。修订后的操作规则规定了严格的格式要求:论点摘要限制在10页以内,附件上限为20个。这些是可受理条件,而非指导方针。
法定时限和后续跟进。
提交后,CCF会审查请求的可受理性。一旦受理,委员会通常会向请求国的国家中心局 (NCB)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征求意见。CCF章程第40条规定了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查阅请求为四个月,删除请求为九个月。如果截止日期临近,将提交正式的后续请求以推动案件进展。
根据第37条进行临时阻止。
在紧急情况下,可根据CCF章程第37条,在提交主要删除请求的同时或之前,提交临时措施请求。如果获得批准,CCF将命令临时冻结数据,同时审查删除请求。冻结会暂停对数据的访问,并限制国际刑警组织的警务合作,从而提供即时保护,防止逮捕、引渡和旅行中断。当通知造成不可挽回损害的即时风险时,此措施可用。
CCF的决定和修订。
请求分庭会发布书面决定。如果数据被认定为不合规,委员会将命令删除,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将执行该决定,并将更新信息分发给所有成员国。如果请求被驳回,则可以根据CCF章程第42条提出修订申请,前提是有在初次审查时未发现的新相关事实。在当前的门户程序下,修订首先提交一份两页的摘要;只有在CCF要求时,才会提交完整的申请。
针对每种通知颜色的特定指南。
上述程序适用于任何国际刑警组织通知或扩散,但每种颜色都有其自身的法律制度、证据要求和在CCF面前的常见论点。请选择与您情况相符的指南。
找到适用于您案件的理由。
上述程序的第01步始于确定您的案件中可能提出的删除的法律依据。两个免费的Otherside资源支持这项工作:一个指导性自我评估,筛选出源自国际刑警组织框架的十七项理由,以及一个可搜索的已发布CCF决定数据库。
关于撤销国际刑警组织通知的问题
关于适用于所有通知颜色的CCF程序的常见问题。特定通知的问题在专门的撤销指南中有所涵盖。
CCF章程第40条规定的法定时间框架为:数据访问请求四个月,删除请求九个月,均从可受理之日算起。实际上,从提交到对删除请求作出最终决定的整个过程通常需要十二到十五个月,具体取决于可受理性处理以及与请求国国家中心局的交流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同时请求根据第37条进行临时冻结,以在审查删除请求期间暂停对数据的访问。
国际刑警组织不会通知个人其档案中持有的数据。国际刑警组织公共网站上只公布一小部分红色通缉令,但大多数通知和扩散信息并未公布。发现通常是通过旅行受阻发生的:例如边境被拒、酒店登记被标记、银行关闭账户或移民申请被无故退回。
正式确认途径是通过CCF在线门户提交访问请求。根据CCF章程第35条,CCF在披露前会咨询相关国家中心局,回复的范围取决于国家中心局是否同意完全披露、部分披露或限制披露。
删除是最终补救措施。如果CCF发现数据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的规定,委员会将命令将其从国际刑警组织的信息系统中删除,总秘书处会将更新信息分发给所有成员国。一旦删除,全球警力将无法再访问该数据。
临时冻结是根据CCF章程第37条授予的临时措施。它不会删除数据,而是在审查删除请求期间暂停对其的访问。冻结限制了国际刑警组织在该档案上的警务合作,并提供即时保护,防止逮捕、引渡和旅行受阻。当通知造成不可挽回的即时损害风险时,可以采用此措施。
CCF的驳回是基于案情实质的决定,而非终点。章程并未规定传统意义上的上诉,但CCF章程第42条允许在发现初次审查时未掌握的新相关事实时,提出复审申请。
根据目前的门户程序,复审首先需要提交一份两页的摘要,解释新事实为何有理由重开档案。只有在CCF要求时才提交完整材料。门槛很高,新要素必须真正地补充档案记录。
不。CCF程序完全是书面的。没有口头听证会,无需亲自出庭,也不要求申请人或律师亲身前往里昂或其他任何地方。整个档案都是通过CCF门户以书面形式建立和交换的。
这也是代理没有司法管辖权要求的原因之一:任何国家的律师都可以在委员会面前代表客户,前提是其工作符合CCF设定的格式和实质性标准。
不。CCF程序是保密的。提交的材料、与请求国国家中心局的交流以及决定均不以完整形式公布。申请人及其律师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与第三方共享档案。
公开的是CCF在国际刑警组织网站上发布的一系列决定摘要。这些匿名摘要解释了委员会在特定问题上的推理,并构成了CCF判例的主体。Otherside维护着一个可搜索的CCF决定数据库,该数据库按通知颜色、国家、理由和结果对这些摘要进行索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