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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预防性请求

“预防性请求”允许个人在红色通缉令或扩散通告发布之前采取行动,要求国际刑警组织不要处理未来可能违反其规则的数据。对于那些在国外面临出于政治动机或毫无根据的诉讼程序的人来说,这是一项主动措施。

Otherside 在向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CCF)提交预防性请求并转交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从而确保在任何信息发布之前,合规问题已得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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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关于一名前中国公民基金会法律官员代理事宜的预防性请求
法律框架

预先请求的法律依据与程序

尽管《CCF章程》并未明确提及“预防性请求”,但这一做法在国际刑警组织体系内已得到认可。

预防性请求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对涉及某人的任何未来数据提交进行标记或阻止,即使其档案中目前尚无相关信息,理由是处理此类数据将违反《国际刑警组织章程》及《数据处理规则(RPD)

国际刑警组织协调中心(CCF)收到请求后,会将其转发至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后者将记录相关信息,并在发布前的合规审查过程中予以考虑。

自2016年以来,红色通缉令的发布前均需经过内部审查,以评估其是否符合国际刑警组织的规则,包括中立性、相称性及人权原则。

限制

“预先请求”无法实现什么

预先请求不会触发国际刑警组织中央委员会(CCF)的正式审查或裁决。CCF 的职责是将该申请转交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后者可能会在日后予以参考。申请人应注意以下限制。

限制 01

无决定或法律评估

中国刑事警察局不会就未来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是否符合国际刑警组织的规则作出裁定。不会就其合法性或合规性作出任何结论。

限制 02

未确认正在进行监测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通常只会收到一份简短的确认通知。此后不会有后续跟踪,也不会收到申请仍在审核中的确认信息。

限制 03

无自动通知

预先请求不能保证国际刑警组织后续处理数据或发布红色通缉令时会发出通知。新数据仍可能在未作警告的情况下被录入。

限制 04

不保证拒绝

预先申请可能会影响内部评估,但并不能确保申请会被拒绝。在评估出版事宜及合规性时,最终决定权仍归属总秘书处及其审查机制,包括“通告与传播工作组”。

适用人群

何时应使用预先请求

当违规通知的风险具有明确性、可记录性且存在时间限制时,该工具便能发挥作用。包括三种常见情况,以及任何其他可信的滥用场景。

01

政治异见人士和活动人士

记者、反对派人士及民间社会人士,其所在州预计将针对受保护的言论、结社或政治活动立案。这种先发制人的立案,是在任何通知请求提交之前,将《宪法》第3条的主导性分析记录在案。

02

涉及管辖权争议的高管

公司董事和股东面临因商业纠纷、有争议的公司交易或监管机构间的权力之争而引发的刑事指控。该诉讼将基础纠纷定性为民事或行政性质,并及早提出了双重犯罪原则和公正审判的关切。

03

寻求庇护者担心遭到报复

已在安全国家提交或正准备提交庇护申请,且预计原籍国将就此申请发布红色通缉令的个人。这种先发制人的申请可在任何发布请求被受理之前,记录下受保护的身份及面临迫害的风险。

04

任何其他可信的滥用场景

上述情况涵盖了常见案例,但并非全部。凡是有确凿理由相信某国将试图利用国际刑警组织渠道针对自己的人,都应提前提交申请:包括政权更迭后考虑回国的双重国籍人士、跨国调查中的证人或举报人、引渡案件即将撤销的当事人,或是任何公开记录已表明外国当局意图在境外对其采取行动的个人。 关键在于,该风险必须是具体的、有时间限制的,且有书面证据支持。

我们的方法

我们如何准备一项预防性请求

预先请求的结构方式将决定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在未来的合规审查中是否会对其予以充分关注。四个步骤,需始终如一地执行。

步骤 01

风险评估

我们分析案件背景,以识别滥用请求的迹象:政治动机、正当程序方面的担忧,或国家层面的过度措施。该评估为申诉方需证明的内容提供了框架。

步骤 02

起草先发制人的请求

我们准备了一份书面陈述,阐明为何未来的处理行为将违反国际刑警组织《章程》或《个人数据保护条例》。虽然中央数据文件库(CCF)并未针对预防性请求制定具体的格式要求,但我们仍遵循提交CCF删除请求时应有的严谨标准:论述部分不超过十页,附录最多二十份,每项论点均附有出处并编入索引。

步骤 03

转交总秘书处

CCF秘书处将该请求转交至总秘书处,后者会将其记录在案,以便日后如有出版请求时可供参考。除确认已转交外,通常不会提供其他反馈。

步骤 04

后续

我们密切关注可能导致未来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动态,并准备相关文件以便在通缉令发布时迅速应对,包括在适当情况下做好提交撤销红色通缉令请求的准备。

为什么选择 Otherside

为何选择 Otherside 处理预先请求

在CCF的六年

我们的创始人曾在国际刑警组织档案审查委员会担任法律官员长达六年。本事务所的业务建立在第一手经验的基础上。

关于创始人

详尽的先占性申请记录

该律所曾在政治敏感地区起草并提交过预防性申请,处理过被重新定性为刑事案件的商业纠纷,以及其他各类高风险案件。每份申请的经验都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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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布通知,业务将保持连续性

如果预先提交未能阻止公告,该提交将直接转化为删除请求,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根据《CCF章程》第37条提出 临时封禁申请。流程连续,无需交接。

如果您预见到可能收到出于政治动机或毫无根据的红色通缉令申请,提前提交文件可在通缉令发布前,将有据可查的合规问题记录在国际刑警组织的档案中。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对证据基础及最佳时机进行保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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